关于确定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的通知
江露 / 2021-09-17 15: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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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苏知发〔2019〕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园区管委会申报、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等程序,现确定江苏省麒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等23家园区为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示范创建周期为2年(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

获批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的园区管委会应在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文件报送省、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示范创建期间,各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示范园区创建单位认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省知识产权局加强对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示范园区创建期满,按照《管理办法》组织复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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