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 组会研究等立项程序,现将拟立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9日至9月15日,以邮戳或直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21年度市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