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连科计〔2021〕8号)工作要求,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局 组会审议等程序,评选出连云港市2021年拟新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3日起至9月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请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