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做好2019年度、2020年度市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新材料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露 / 2021-09-06 19: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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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141号),现就2019年度、2020年度新材料类奖励政策项目申报作如下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类项目范围

《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中C3新材料产业发展奖励政策。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连云港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材料企业(主要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工信部《新材料产业“十二五”重点产品目录》范畴)。

(二)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以网上申报为主,分年度、分项目类别进行填报,同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企业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主体三年内市级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三)项目申报流程

1. 企业填报。企业登陆连云港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117.60.146.178/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中业务年度为2021年应填报2020年实施的项目;业务年度为2020年应填报2019年实施的项目。

2020年实施的项目填报流程:7月29日前,企业完成项目网上填报工作;7月30日前,县区和功能板块科技部门和 门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7月31日前,在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完成网上审核之后,企业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带有条形码的项目申请书,连同其他网上导出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送县区或功能板块科技部门及 门审核盖章,并报市科技局2份。

2019年实施的项目填报流程:8月1-2日,企业完成项目网上填报工作;8月3日前,县区和功能板块科技部门和 门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8月4日前,在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完成网上审核之后,企业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带有条形码的项目申请书,连同其他网上导出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送县区或功能板块科技部门及 门审核盖章,并报市科技局2份。

2. 县区审核汇总。8月4日前,县区和功能板块科技部门会同 门联合行文请示件和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纸质2份报市科技局。

3. 项目审核。8月6日前,市科技局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形式,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的市县(区)财政分担比例进行审核确认后,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文件报市政府,经批准后进行公示。

项目申报请务必按照申报流程中的时间节点推进,逾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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