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 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苏科资 发〔2021〕29号)要求,2021年苏北科技专项由富民强县、科技 帮扶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三部分组成,现将组织工作 通知如下:
—\富民强县
1. 支持方向。围绕加快我市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 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坚持“生态+特色''发展导向,以富民为根 本目标,深入推动科技与产业对接,大力开展产业关键技术集成 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完善农业科 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绿 色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区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 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原则不超过50万元。在 优先支持农业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培育 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农业产业,支持成长型农业产业中相关企业 组织实施创新示范项目,形成特色产业与成长型产业相结合的农 业产业布局。
二' 科技帮扶
我市石梁河库区是全省六大重点帮扶片区之一,涉及东海县 (石梁河镇、山左口乡、李埼乡)、赣榆区(黑林镇、班庄镇、 城头镇)所辖共6个乡镇,所在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科技帮 扶项目数不低于5项。所在地县区科技局要结合本地科技帮扶规 划,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地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主动加强与科 教单位合作,提高科技帮扶项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快先进适 用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片区农户增收致富。
三' 申报条件
1. 第一申报单位为各县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事业单位(科技帮扶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石梁河库区6个乡镇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依法注册成立2年以 上且运行良好;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原则 上为法定代表人,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企业牵头申报 的,建议企业与高校院所等技术或成果供给方开展产学研合作共 同申报。市农科院可单独组织申报。
2. 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 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高区内企业;优 先支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承建单位 申报的项目;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报项 目O
四' 申报要求
1.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 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 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 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 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 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 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 度计划项目。
2.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 函〔2017〕7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 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 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 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3. 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批计划项 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 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本批次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 取消评审资格。
4. 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 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鼓励申报单位加大 自筹经费投入,对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 费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自筹经费。
5.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 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 从严治 工作的意见》(苏科 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 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 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 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 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 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 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 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 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合作协议、有关证书、专利、 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证明)顺序一式两份左侧装订成 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并完 善签字、盖章等程序。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审查并 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申报材料由各县区科技局、市有关单 位统一报送。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有关证书、 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和社保关系证明)须在网上填报上传, 其他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 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应提供推荐项目汇总 表(附件1) 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3.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系统进行 网上报送(http://l 17.60.146.18:13948/)。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 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lyg.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 不再另行通知。
4.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7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推荐或下载。项目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 补资金)将继续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以 下简称科技服务超市)开展公益性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大力 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高校院所资源向农业特色产业集聚,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为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1. 支持方向。围绕江苏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以科技服务超 市为平台,推动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 引导高校院所加强送科技下乡的力度,集成实施农业新品种、新 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科技咨询、农民培训、 科技创业、“互联网+”等各种社会化公益性科技服务,依靠科技 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经省科技厅确认的科技服 务超市承建单位;(2 )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及所带便利店考评结 果均为合格以上,且确认时间满1年以上。(3)不带便利店的分 店不得申报。
3. 申扌艮要求。(1)组织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含便利店), 申报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开展科技服务的奖 补资金。(2)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所在 地县区科技局负责核实,并在当地政府公务网站公示1周后上报。
(3 )各县区科技局统一协调辖区内奖补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认真审查;(4)分 店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便利店的奖补材料;(5)申报材料(附 件2) —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的附件需提供 原件或高清扫描的彩色打印材料。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①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②奖补资金 申报分配表(建议明确分店与便利店分配比例,或在此基础上进 一步明确便利店分配奖补资金的上限);③分店与便利店相关情 况信息表,分店与每家便利店分别编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公示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加盖科技服务超市分店(或相关 便利店)承建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
(6)申报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 金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3),由各县区科技局于2021年8月10日 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