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46号),推进连云港省级农高区建设,根据市领导要求,我局制定了《推进连云港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46号),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连云港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 中央、 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攻方向,集聚各类要素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集聚创新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试验示范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深化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打造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两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着力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
——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化肥农药投入偏高、名特优农产品偏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强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融合发展。以提质增效为重点,积极培育农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辐射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目标
按照“绿色外向”主题、重点发展稻麦、果蔬、畜禽精深加工和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加强高标准种养基地建设,实施绿色品牌创建,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增强产品出口创汇和产业竞争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引进省内外创新资源,建设绿色农业创新中心,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构建农业公共服务和创业孵化平台,努力打造“ ”农业科技合作样板和外向型农业产业高地。到2024年,连云港省级农高区总收入达260亿元,核心区土地产出率达到1200万元/公顷、劳动生产率达到25万元/人;新增就业创业人数2200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000元。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平台达20个,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1%。主要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农业源氮、磷污染物排放消减30%以上;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0%。省级以上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基地)6家,农产品出口额达3.5亿美元。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创新主体。培育集聚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研发中心,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培养引进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推动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留学归国人员、科技特派员等成为农业创新创业的生力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和发展壮大。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民培训基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科院、市供销社,东海县。以下均有东海县任务,不再列出)
(二)做强主导产业。探索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路径,注重主导产业区域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按照主导产业的定位,加大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打造具有竞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技术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农高区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着力培育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新业态、新模式,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路径,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三)集聚科教资源。坚持高端人才引进与乡土人才培养并重,集聚一批农业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研发人才、管理经营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推进政产学研紧密结合,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向农高区集聚。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构建产业科技创新链。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农高区转化、示范和应用,促进研发与应用有效对接。搭建和完善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科院)
(四)促进融合共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发挥农村信息化示范建设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的作用,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引导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积极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强农民的获得感。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造新型“科技+产业+生活”社区,建设美丽乡村。(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农科院)
(五)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打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循环化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加大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力度,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正确处理农业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的关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统一。(责任部门:市发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六)加强开放创新。结合“ ”建设和农业“走出去”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科技和产业优势,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促进农高区开放创新发展,提升国际化水平。拓展与以色列、荷兰、德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等重点国家地区的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技术转移、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加大引进或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力度,支持引进的国外农业先进技术、先进模式优先在高新区转移示范,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与国际竞争力。(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外办)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现有或新增财政资金和政策渠道,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向农高区集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和政策支持农高区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2021-2024年四年建设期内不低于5000万元,用于推进农高区科技项目实施、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活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创新金融扶持政策。创新投入模式,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参与农高建设。引导创业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高区建设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和培育农高区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现代农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农高区转化落地。(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三)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用地、农地农用,在农高区内严禁房地产开发或“大棚房”等变相改变土地用途的开发行为,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以界址点坐标控制)。鼓励农高区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支持农高区在落实创新平台、公共设施、科研教学、中试示范、创业创新等用地时,用好用足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支持政策,做到节约集约用地。(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优化体制机制政策。农高区要积极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连发〔2018〕24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科技管理机制。强化市级层面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协调优质资源向农高区集聚。市县整合科技、农业农村、水利、商务、财政等方面的政策、资金、项目向农高区倾斜,形成发展合力。农高区建设纳入市政府对东海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标。东海县要加大对农高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土地供应、资金筹措和重点项目推进等扶持政策落实。创新农高区管理模式,探索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高区发展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农高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高区建设的组织与协调。东海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农高区建设主体责任,组建农高区协调机构,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机构人员,从头抓紧、从严落实,高水平推进农高区建设。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市各有关单位要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链条,充分集聚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向农高区倾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农高区稳健有序运作。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农高区建设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东海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东海县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抓落实。市政府将加强对农高区建设的督察推进,了解和掌握农高区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高水平完成农高区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