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省苏北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组织工作的通知》总要求,2021 年苏北科技专项由富民强县、科技帮扶、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社会化运行奖补、星创天地绩效考核奖补、科技服务超市和农业科技型企业获批奖补五部分组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富民强县
1. 支持方向。围绕省苏北科技专项培育的农业科技特色产业进行扶持,具体扶持的特色产业方向如下:
县区 |
特色产业 |
县区 |
特色产业 |
淮安区 |
蔬菜 |
金湖县 |
农业机械 |
畜禽养殖及综合加工特色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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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 |
特色水产 |
洪泽区 |
特色水产 |
特色种植与综合加工产业 |
食品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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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 |
畜禽养殖及加工 |
涟水县 |
畜禽养殖及加工 |
食品产业 |
食品产业 |
2. 支持范围。(1)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2)鼓励各有关县区积极挖掘并组织重大项目,每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120万元。
3. 组织方式及申报条件。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由各县区科技局组织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注册须满一年以上)。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牵头申报的企业须与高校院所等技术或成果供给方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申报。此类项目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
4. 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对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按照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自筹经费。
5.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封面、目录、项目信息表(参照附件1)、项目申报书(参照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顺序用A4纸正反打印,纸质封面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6. 县区推荐参评项目应提供“参评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科技帮扶
1. 支持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提升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要求,围绕苏北“六个重点帮扶片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教单位、科技特派员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应用,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增强经济薄弱村内生发展动力,带动片区农户增收致富。
2. 支持范围。涟水县、盱眙县和淮安区列入省定重点帮扶片区的区域,要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地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主动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大力提高科技帮扶项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组织实施以带动当地农民致富、集体增收、产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帮扶项目,项目实施的示范应用点、生产基地或原料采购基地确保在省定帮扶区域内(具体到乡镇)。
3. 组织方式。由各县区科技局组织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4. 鼓励措施。鼓励驻淮高校院所利用自身的科技人才和技术成果资源,深入重点帮扶片区开展科技帮扶工作,凡是驻淮高校院所对接成功并获得立项的科技帮扶项目,同步给予相应高校院所项目负责人以省苏北科技专项指导性项目支持。
5. 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鼓励申报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对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自筹经费。
6.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封面、目录、项目信息表(参照附件1)、项目申报书(参照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顺序用A4纸正反打印,纸质封面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左侧装订成册,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7. 县区推荐参评项目应提供“参评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科技服务超市绩效考核奖补
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简称奖补资金)将继续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简称科技服务超市)开展公益性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高校院所资源向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1. 支持方向。围绕江苏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以科技服务超市为平台,推动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引导高校院所加强送科技下乡的力度,集成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科技咨询、农民培训、科技创业、“互联网+”等各种社会化公益性科技服务,依靠科技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 组织方式:(1)组织申报。组织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含便利店),申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开展科技服务的奖补资金。(2)材料上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所在地县区科技局负责核实。
3.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经省级确认科技服务超市分店的承建单位。(2)科技服务超市考评结果为合格以上,且确认时间达到1年以上。不带便利店的分店不得申报。(3)科技超市分店与便利店不是同一经营主体承建的,须在申报信息表中明确分店与便利店对于奖补资金的分配比例或限额约定。
4. 申报要求:(1)各县区科技局统一协调辖区内奖补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2)分店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便利店的奖补材料。(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正本的附件需提供原件或高清照片的打印材料(建议彩色打印)。申报材料按照如下要求准备,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江苏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奖补资金申报分配表(建议明确分店与便利店分配比例,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便利店实得奖补资金的上限);分店与便利店相关情况信息表,分店与每家便利店分别编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加盖科技服务超市分店(或相关便利店)承建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材料需齐全、真实。
5. 申报材料由各县区科技局负责审查,确保其真实、完整性。并附参评汇总表(详见附件6)。
四、星创天地绩效考核奖补
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奖补资金(简称奖补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开展公益性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高校院所资源向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江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1. 支持方向。围绕江苏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以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为平台,引导高校院所加强送科技下乡的力度,集成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科技咨询、农民培训、科技创业、“互联网+”等各种社会化公益性科技服务,依靠科技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 组织方式:(1)组织申报。组织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申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开展科技服务的奖补资金。(2)材料上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所在地县区科技局负责核实。
3.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是经国家级、省级确认一年以上星创天地的承建单位。
4. 申报要求:(1)各县区科技局统一协调辖区内奖补资金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2)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正本的附件需提供原件或高清照片的彩色打印材料。申报材料按照如下要求准备,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国家级、省级确星创天地奖补资金申报信息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均需加盖星创天地的承建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材料需齐全、真实。
5. 申报材料由各县区科技局负责审查,确保其真实、完整性。并附参评汇总表(详见附件6)。
五、科技服务超市和农业科技型企业获批奖补
1. 支持范围:2020年经省级确认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的承建单位以及2020年获得省级认定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均可获得奖补。
2. 相关要求:
(1)对每个科技服务超市分店的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对每个科技服务超市便利店的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对每个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2)各县科技局统一协调辖区内的奖补资金拨付;各区内的奖补由市科技局负责。
六、职责与纪律
1.明确职责分工。市科技局负责苏北科技专项面上协调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市县区项目会商、专家评审、立项备案、合同备案、重大事项变更备案或批复、绩效检查等工作。县区科技局为辖区内苏北科技专项实施主体和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审查、立项、合同签订、实施过程跟踪管理、重大事项变更审核批复、组织验收等工作。
2.强化审核责任。县区科技局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下班前请各县区将参评项目汇总表报送到市科技局农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