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的通知》(苏市农产〔2021〕11号)精神和要求,经家庭农场主自愿申报、市(区)级初审推荐、部门复审、材料补充、会商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陶然家庭农场等53家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苏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联系,联系电话:0512-65613871,通讯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号,邮政编码:215128。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家庭农场名单公布的,将取消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