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0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上报5名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如对申报人员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常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