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1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对2021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研发后补助拟资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30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 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