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扬发〔2020〕47号)、《扬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扬财办〔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两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物流业降本增效示范项目。
(二)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重点支持:家政进社区专项工程,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嵌入式家政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家政服务领域校企合作,开展家政服务专业化人才培训。
(三)重要商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重点支持:扬州主城区参与粮油市场应急保供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企业,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设施补短板项目。
(四)服务创新。重点支持:以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为方向,在科技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现代服务业企业;2020、2021年牵头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及通过标准化试点验收的服务业企业。
(五)服务业市场主体建设。2020年度新增的规上服务业企业;2020、2021年新增的3A级以上(含3A)物流企业。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2020年、2021年度列入省服务业重点项目,通过新开工认定的市级服务业重大项目,在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中的高技术服务业投资项目,省级物流示范园区(重点物流基地)、省重点物流企业,省市级“两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生产性服务业领军(示范)企业、平台经济重点企业、综合改革试点等企业(单位)申报的服务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方式
(一)投资补助类。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已进入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并通过遴选程序的项目,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金额。
(二)贡献奖励类。对符合奖励条件,并通过遴选程序的企业或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
同一个项目或企业(单位),不能同时享受投资补助和贡献奖励的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投资补助类项目主体条件
1、在扬州市境内注册、依法纳税,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民营法人企业;
2、项目在建,立项手续合法有效,建设资金已落实。
其中,物流业降本增效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扬州市级物流降本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扬发改服务发〔2021〕177号)。
(二)申报贡献奖励类企业主体条件
1、在扬州市境内注册、已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库、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民营法人企业;
2、2020年度在扬州市实际纳税额达60万元以上,或2021年上半年达40万元以上。
其中,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项目申报主体放宽至在扬注册并纳税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申报主体包括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参与粮油市场应急保供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企业可放宽至在扬纳税的规上服务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牵头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及通过标准化试点验收的服务业企业,以市场监督部门相关文件为准,可放宽至在扬注册并纳税企业;2020年度新增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以统计部门名单为准;新增的3A级以上(含3A)物流企业,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相关文件为准,可放宽至在扬注册并纳税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投资补助类项目。
1、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由投资主体出具“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并重点说明本企业申报项目的类别、项目基本情况、申报补助资金额度以及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等情况。
2、项目立项文件。由投资主体提供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3、申报单位自主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文件。
(二)贡献奖励类企业。
1、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并重点说明本企业申报项目的类别、申报奖励资金额度以及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等情况。
2、申报单位自主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文件。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参考格式,见附件3。其中,申报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中家政进社区的项目需在服务社区内有固定服务场所、提供家政服务内容以及服务人次,并由社区出具证明。
五、申报程序
以上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均由县(市、区)发改委、功能区经发局受理,再会同同级 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送市发改委,抄送市财政局)。其中,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项目,由市发改委社会事业处受理;重要商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处受理;其他项目,由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受理。
六、遴选办法
所有申报项目,均由市发改委相应处室受理后,依次履行材料初审、资格审查、资格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和 组研究等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文字及附件是否清晰,企业申报材料与县(市、区)、功能区发改、财政上报文件是否一致。
(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企业列统、纳税、信用情况,项目立项手续是否合法有效,并征求市 门意见。
(三)资格公示。通过市发改委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或项目名单。
(四)专家评审。根据资格审查和公示结果,对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经过专家评审,拟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的项目,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改委部门网页和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 组研究。经过公示的资金补助和奖励方案,提交市发改委 组研究后,按程序报批和下达资金项目计划。
七、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考虑到近期疫情,各地发改和 门可先行通过网络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材料初审和资格审查、资格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时间安排视疫情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专项指南 |
支持方式 |
支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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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项 |
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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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业”融合发展 |
1、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含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定制化生产、柔性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品牌培育和商务咨询服务等制造服务业项目,其中已申报202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
补助 |
县(市、区)、功能区 |
2、2021年市级物流业降本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按《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扬州市级物流降本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扬发改服务发〔2021〕177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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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
1、家政进社区,支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嵌入式家政服务网点。 |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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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政服务领域校企合作,开展家政服务专业化人才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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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商品应急保供能力建设 |
1、扬州主城三区参与粮油市场应急保供和物资储备的企业。 |
奖励 |
主城“三区” |
2、扬州市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设施补短板项目。 |
补助 |
县(市、区)、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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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创新 |
1、科技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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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2021年牵头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及通过标准化试点验收的服务业企业。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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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 |
1、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免申报。 |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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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2021年新获得认证的3A级以上(含3A)物流企业。免申报。 |
附件3:企业申请文件(模版)
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发改委、##财政局:
对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和2021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我司符合支持范围中的…………….,并符合申报主体条件和项目条件,拟申请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补助资金(或贡献奖励资金)…万元。
相关申报查询信息如下:
1、申报主体名称:
2、法定代表人:
3、企业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代码:
5、开户银行及账号: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我司承诺以上信息均准确无误、真实有效,并且仅作为申报资金使用。我司承诺将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同时,如我司违反上述承诺和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我司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退还专项资金,且接受《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公司(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