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淮安市绿色动力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6家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
市工程中心建设合同委托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签订,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书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科技项目合同,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和管理工作,并结合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切实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工程中心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促进作用。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并按照市工程中心建设要求,不断加快平台设施条件建设,切实加大研发投入,培养自主创新人才,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有利于平台发展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