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露 / 2021-07-13 17: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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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着力增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应用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产品符合文旅装备分类标准,对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发展具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江苏省内注册1年以上,从事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二、工作程序

  由项目单位申报,经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公布等环节,评选产生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具体流程如下:

  (一)市级推荐。申报单位向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在江苏智慧文旅平台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认定管理系统(http://sfxm.jswlpt.com:8090)填报。申报材料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自评报告的指标项逐项填报,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各设区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7月30日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不超过10家单位。

  (二)专家评审。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复核遴选拟认定单位名单。

  (三)认定公布。拟认定单位名单经厅 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名单。

  三、推荐材料

  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提交以下推荐材料(纸质一式1份,由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一)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二)申报单位申请文件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

  (三)设区市推荐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发动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单位积极参与,确保推荐工作落到实处。

  2.公平公正,严格把关。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注重推荐单位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3.重点培育,跟踪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公布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予以重点培育和指导。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运行管理,并于每年2月底之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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