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落实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有关工作,根据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培育工作:
1.“正版正货”街区培育项目
2.“正版正货”行业培育项目
二、申报主体
“正版正货”街区培育项目申报主体为∶经开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街区或者专业市场,行业培育项目申报主体为∶经开区内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经开区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性商业街区(商业城),或者是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和服务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商业城),或者是属于以商品营销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
2.设有统一的管理服务机构和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并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项目申报书任务,切实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二)本项目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2),按材料清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申报单位法人应认真填写《信用承诺书》(附件3)。纸质件胶装一式二份,另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不装订,附件4)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三)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