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江露 / 2021-07-06 19: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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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1〕2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市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分三批次受理,企业仅限申报1个批次,截止时间为:6月16日、7月16日和8月16日。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2.企业通过“连云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助系统http://lyg.kjj.51kjdata.com/#/”注册填报,审核无误后一键导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查表》下载打印签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企业需留存一份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企业需自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必须完全一致,因数据不一致影响评审结果,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市区申报企业纸质预审申报材料务必在6月4日、7月9日、8月9日前提交,同时提前报送至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各一份进行审查,并填写递交材料信息(包括企业名称、送达地点及时间、接收人员、送交人员、联系电话)由各区科技局即时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三部门提交预审材料的企业不予推荐上报;同时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所在地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情况,市科技局视情况对市区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抽查,现场核查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企业,不予推荐上报;市区企业网上提交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正式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查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各一式一份务必于6月16日、7月16日和8月16日前上报至市科技局高新处408室,逾期不受理。

4.各县(区)科技局于每一批次申报前,将企业推荐清单及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书面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并将《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的电子档发送到市科技局高新处汇总,邮箱地址

二、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需充分了解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抓紧做好近三年财务审计、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介机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组稿等相关准备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各县(区)科技局要做好对申报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自行组织专家对每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培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坚决杜绝“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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