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14日。公示期间,有关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反映,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附件:《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