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苏知函〔2021〕14号),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环节,拟认定南京大学等40家单位为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6月2日至6月8日)。在此期间对公示有任何异议,请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反映。
附件: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