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征集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新产品的通知
胡文婷 / 2021-05-18 1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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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促进高效、绿色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产品在我省推广应用,满足我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物化产品,开展多地适用性试验示范推广,为下一步大面积应用提供技术支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应用于水田、旱地、蔬菜地(露天或设施栽培)重金属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或修复的土壤调理剂(重金属钝化剂)。

(二)应用于水稻、小麦、蔬菜等作物,可有效降低食用部位重金属累积的叶面阻控剂等。

(三)需要依据《肥料登记服务指南》(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2号)、《土壤调理剂效果试验和评价要求》(NY/T 2271-2016)、《肥料效果试验和评价通用要求》(NY/T 2544-2014),开展规范性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等登记试验的产品。

二、申请条件

(一)物化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应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二)物化产品具有安全利用或修复耕地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功能。

(三)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等物化产品需要取得国家相关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四)未取得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登记证,但属于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成果,具有技术先进性的物化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请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登记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见附件2)。

(二)申请单位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寄送我站,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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