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21〕31号)《关于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59号)及省科技厅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国家高新区申报试点工作,编制集群试点方案,征集了集群试点项目。经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拟推荐试点项目8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1日,为期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并提供本人具体 与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具体 与方式。匿名及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714、804室
附件:南京市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拟推荐试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