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 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要求,现将组织提名工作相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名名额
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科技局代行淮安市区域内奖项提名工作。 各奖项及全市名额如下。
1、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数量上限40项。
2、 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提名数量上限1位。
3、 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数量上限2位。
4、 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数量上限3家。
5、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上限3位。
各县区(园区)、各有关单位推荐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的名额见 附件。各县区(园区)应加大宣传摸排力度,积极推荐辖区内企 业申报各类奖项,重点从近几年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转 化、重点研发、科技平台建设项目等企业以及近年获得过市级科 学技术奖的单位中择优推荐,确保完成推荐任务。
二、 提名系统
曾经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 帐号的单位仍使用已有帐号登录,未注册过的单位需注册新用户。 注册新用户时,以淮安市区域内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为主体申 报的项目,提名单位选择“淮安市科技局”。
提名书由填报人员帐号填写完成后提交给单位管理员审核, 确认无误的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的项目无 法退回修改。
三、 注意事项
1、 项目完成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表达报奖意向, 并尽快登录提名系统,新注册帐号或确认帐号正常可用,以免因 帐号原因耽误填报。仔细阅读提名书填写要求,按照提名系统的 引导和提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内容。如有填报 人违反规定红线,一律取消提名资格,并记入黑名单。
2、 项目完成单位须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项目完成单位、 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 情况等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向当 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告公示内容。向市科技局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 时提交项目完成单位“项目公示无异议证明”,并装订在提名材 料附件材料里。
3、 市科技局完成审核前,须先根据各县区(园区)的汇总信 息公示不少7天。项目完成单位未及时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告, 以致于不在公示范围的项目,属未完成规定提名程序,不能提名。
4、 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的内容须完全一致。在线填报时应注 意字数限制和附件大小,同时保证附件清晰;按照系统提示的要 求,下载、编辑和上传指定文档,自行编辑的格式无效。
5、 科技成果登记表在线填写完毕后自行下载保存,不需要提 交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如需使用科技成果登记表,携一式两份 到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盖章。
6、 正式有效的信息表、提名书下方须有条形码和编号。提名 材料装订顺序为信息表、提名书、附件材料,并以信息表的首页 做封面。附件材料请务必使用复印件,切勿使用压缩过的电子版 图片直接打印。书脊处用记号笔写上项目编号。
四、时间节点
1、 拟推荐名单报送时间:
请各县区(园区),各有关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拟推荐项目 名单报市科技局科研处,名单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 等。根据各县区(园区),各有关单位推荐情况,市科技局于5月 18日择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项目予以正式提名。
2、 正式提名截止时间: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评审系统于2021年5月25日17:00 准时关闭,请项目完成单位务必在5月23日前完成审核提交,以 便留足市科技局审核时间。
3、 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按省厅提名通知要求准备,外加1份由市科技局 留存)须于2021年5月27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责任 自负。
附件
各县区(园区)、市相关单位推荐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指标分配表
区域 |
推荐指标 |
清江浦区 |
3 |
淮阴区 |
3 |
淮安区 |
4 |
洪泽区 |
3 |
开发区 |
5 |
涟水县 |
3 |
金湖县 |
5 |
汗睑县 |
3 |
淮安高新区 |
2 |
工业园区 |
2 |
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2 |
淮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2 |
其他单位 |
3 |
合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