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张梦 / 2021-05-07 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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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现就2021年度淮安市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淮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备案条件

1.产品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

2.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申报材料

1.《淮安市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申请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附件2,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后扫描上传);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及其技术领域的说明: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知识产权、生产及销售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作简要说明,字数不超过1500字(企业盖章后扫描上传);

(3)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知识产权权属变更证明、最近年度缴费证明等);

(4)特殊行业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资质证书等;

(5)由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图片(照片)、市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

四、申报程序

1.企业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企业通过“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进行注册,市科技局负责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

2.企业填报: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创新工作平台,选择“奖补/认定/征集”端口进入,在线填报市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上传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扫描形成的电子版(PDF格式、彩色扫描)。

3.县区审核推荐: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在线审核无误后予以推荐,并填写本地区市高新技术产品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2021年度淮安市高新技术产品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受理纸质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2. 已获批过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的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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