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4号)要求,现将全市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新材料领域的2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对绩效考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和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成果处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