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五批市级项目专家论证会的评审,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市政府同意批准市文广旅局确定的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46项),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