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进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单位,经各单位申报,相关镇、开发区初审后上报区级,并由区级部门会审和专家评审,现将拟扶持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17:00时(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区发改局、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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