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2021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1-04-12 14: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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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科技厅省工商联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科高发〔2019〕34号),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按照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民科协〔2021〕1号)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申报对象:常州行政区域内民营企业

申报时间:2021年分三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7日、7月15日、9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1.在常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请企业自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由辖市、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

2.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

3.企业提交的申报表必须通过审核以后方可下载打印;

4.企业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一份连同其他佐证材料清单装订盖章后报至所属辖市、区科技局盖章,由辖市区科技局统一报送至常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1.各辖市、区科技局和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要切实提高组织程度,认真、高效地做好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严格申请条件和程序,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管理服务费用50元/家(含证书印制工本费),为便于统计和开票,将通过在线系统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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