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胡文婷 / 2021-04-06 17: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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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科技局,盐南高新区 工委组织人事部、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申报组织。各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申报服务,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项目申报企业、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条件要求,从细从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2.加强主体责任。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3.加强审核把关。各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审核责任,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申报材料内容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把时间节点。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按时报送纸质材料。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核,并于6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在封面注明)、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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