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农发〔2021〕8号)要求,市科技局对全市经省科技厅确认的1-10批科技超市分店、便利店开展了年度考评工作,经材料申报、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月2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 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