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20〕37号)以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盐科高〔2020〕7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高新处复核、,机关纪工委内审,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日-3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市科技局高新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