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章孝德 / 2021-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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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已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公布,请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和面上项目三类,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申报(江南大学可自行组织项目审核与推荐)。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推荐限额详见专项指南;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当年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各类项目中医院项目申报总数应控制在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以内,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市科技局统筹择优推荐。

  2. 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为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和医药项目四类,其中重大科技示范项目1005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全市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其他每个指南代码全市择优各推荐1项。临床前沿技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和医药项目限额根据单位类别在专项指南中有具体要求。

   3.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全市择优推荐不超过8项,其中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60%;江南大学可择优推荐4项;省级以上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各可推荐1项。后补助项目全市推荐申报的星创天地数量不超过4家。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二、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规范报送材料。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初审、汇总推荐(需排序),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2份,样式见附件)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3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三、加强审核

  请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进行核实,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四、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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