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章孝德 / 2021-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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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21年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累计已承担本专项资金项目超过3项(≥4项)的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有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项目不予推荐。

  3、2021年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后提交。 

  4、本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从本次申报推荐的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省项目未获立项的,列入本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优先推荐和支持项目。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

  A类项目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应用单位等各类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

  C类项目,具体组织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三类项目,高新区项目占比不低于60%。

  三、工作进度

  1、2月26日(星期五)前,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以下材料:A、B类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附件1)、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一份盖章)。

  2、3月12日(星期五)前,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以下材料:A、B类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档装订,一式三份不盖章)。

  3、3月23日(星期二)前,A、B类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4、3月25日(星期四)前,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辖区内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如下:(1)文件类: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两份);(2)材料类:按照《通知》要求装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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