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露 / 2021-02-09 22: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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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产业技术创新、融合应用、生态培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4号,见附件1)和《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苏工信数据〔2020〕537号),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一)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在技术创新方面,引导企业探索突破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环节“卡脖子”瓶颈,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融合应用方面,加快大数据在工业、金融、医疗、应急管理、城市大脑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形成一批成熟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大数据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在生态培育方面,引导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探索数据确权、流通、共享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强化产业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的生态体系。(《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围绕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区块链行业应用两个方向。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安全技术、扩展技术及硬件制造、软件产品开发、集成应用等领域的研发;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及高质量发展部署,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重点行业的创新应用。(《2021年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请省大数据发展办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各园区高度重视本次申报,积极组织发动本区域、本行业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组织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并于3月2日前完成地区审核推荐,以地市为单位按附件格式要求上报推荐项目材料。大数据方向,请将《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份,附件2的附件)、《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盖章一份,见附件4)统一邮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区块链方向,请将通过系统导出生成的《2021年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盖章报送。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遴选,评选我省2021年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择优推荐参评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也将择优予以支持。各设区市应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推广。

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4: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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