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转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钱洁 / 2021-02-08 12: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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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7号)已于日前正式发布,现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1.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辖市(区)要按照省厅限额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申报名额,加强初评筛选,提高立项率。原则上所辖区域内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含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0%。获得第八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初创企业组二等的嘉楠(常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获得成长企业组三等奖的常州浩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直接申报后补助项目。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申报单位不需将附件材料装订上报,也不需要在网上提交,但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附件清单》中所列内容,提交各辖市(区)科技局审核。各辖市(区)科技局根据审核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核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各辖市(区)科技局请于2月22日(周一)下班前将拟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简表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4.各辖市(区)科技局请于3月1日(周一)下班前,各在常高校科技处请于3月8日(周一)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初稿(无需胶装)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市科技局组织审查后将统一分配项目申报名额。

5.各辖市(区)科技局请组织各申报单位于3月15日(周一)下班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正式申报材料。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由各辖市(区)科技局于3月22日(周一)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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