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转发《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钱洁 / 2021-02-08 12: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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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注意事项补充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

2、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吴江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市属有关单位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报送至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科(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工业园区、高新区申报材料由你们直接报送省厅,医院项目省厅要求大市统筹由市科技局项目确定后报送省厅)。排序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盖章(大市)报市科技局农社处。

3、申报单位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及《项目附件审查表》时,需同时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受理: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王凯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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