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组织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钱洁 / 2021-02-08 11: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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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15号)要求,为更好地组织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的申报工作,按照通知的限额申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杰青、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的预申报工作。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估后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项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请企业填写《项目申报简表》,各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后填写《项目汇总表》,于2月25日前(电子版)推荐至市科技局农社处。

省限额申报名额: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杰青项目(苏州大市)5项;

2.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1005(2项)1002、1003、1004、1006、1007、1008各1项;申报范围:苏州大市

3.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指南通知要求,医院项目不超过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请医院单位先按去年申报数组织并进行排序,项目排序清单报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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