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南京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6〕4号),现就申报2020年度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立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
2.无涉税犯罪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每个项目提供2册)。
2.2020年度博物馆业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提供2份)。
3.2019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收支明细表(见附件3,提供2份)。
纸质材料经所在区文旅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文旅局博物馆处,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表、博物馆业务工作统计表和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收支明细表用印后制成PDF版)。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要求,于2021年3月31日前递交相关材料至市文旅局博物馆处。
四、其他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安排专人严格按照通知和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对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
2.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将向征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市级、区级各类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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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类别 |
类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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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补助资金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盖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制
填写说明:
1、填写前请先从南京市文旅局 下载《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等文件(http://wlj.nanjing.gov.cn/)。填写内容务必真实、详细,不要漏填、错填。
2、申请表内各栏若填写不下,均可顺延或另行附纸,并基本保持原有格式;用A4纸打印本申报表,于左侧装订成册报送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用印后的申请表PDF电子版(邮箱:bwgc_nj@163.com)。
3、在申报受理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交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处(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5楼58室,邮编:210019,联系人:周展,电话:68786365)。
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请者自行备份。
4、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向其他项目补助资金重复申报。
承诺书
本申请表及其他附件上所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遵守《南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有虚报补助项目行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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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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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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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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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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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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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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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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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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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实 施 进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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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分阶段写清项目实施的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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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筹集和收入情况(申请免费开放项目的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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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筹集情况 |
出资单位 |
金额(元)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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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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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收入 |
科 目 |
金额(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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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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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收入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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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投 资 决 算(申请免费开放项目的请填写年度博物馆运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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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用途) |
金额(元) |
决 算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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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算合计 |
小写: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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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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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申报免费开放项目必须提供从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管理系统平台导出的《博物馆藏品备案情况表》;
2.申报临时展览、展陈提升项目提供经区文旅局确认的《博物馆展陈业务备案申报表》,每个项目一份申报表,以及2张以上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照片或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