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五批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推荐项目的公告(附名录)
钱洁 / 2020-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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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组织发动、征集、专家评审,拟定第五批常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45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公示对象:拟定常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常州市文化馆(双桂坊4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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