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硅巷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城市硅巷建设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和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硅巷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玄武、秦淮、鼓楼区硅巷建设主管部门
二、评价范围
已纳入备案的硅巷载体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评价阶段
2019年7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2.玄武、秦淮、鼓楼区硅巷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申报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目录及资料要求》(附件1)、填写《南京市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2)、《信用承诺书》(附件3)、《南京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4),并按照《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要求形成整体申报材料。
(二)时间要求
各区硅巷建设主管部门于2020年12月16日(周三)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南京市高新区管委会(江北新区韦恩大厦9楼创新促进部)。
四、组织实施
1.市科技局、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的先后顺序进行综合评价;
2.市科技局、南京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评价结果,经研究后形成综合得分,确定最终评价排名,并按排名分三档发放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硅巷载体建设。
五、其他要求
1.各区硅巷建设主管部门参照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内容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做好迎接现场考察准备,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各区硅巷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申报材料时,处理好定量与定性的关系,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附件1
申报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目录
及资料要求
申报目录及资料应做到一一对应,并包括以下内容,按顺序装订:
《南京市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报书》封面;
《信用承诺书》;
3.城市硅巷建设运营及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报告:根据《城市硅巷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硅巷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种子资金等的设立及运作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结合各区硅巷建设实际完成工作报告;
4. 硅巷建设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与第3条有关的证明材料及硅巷建设规划、委托运营或共建协议、运营主体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
量化指标数据要有清单或汇总表格,如入驻企业情况汇总表、协议合同、红头文件等;定性指标要求相关文件、方案、信息稿、照片图片等证明材料;
5.《南京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请表》。
附件2
南京市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报书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
附件3
信用承诺书
按照《南京市2020年度城市硅巷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2020年度城市硅巷建设绩效评价材料进行了认真填报和审查,并承诺如下:
1. 提交的硅巷建设绩效评价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涉及硅巷载体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本次申报资格要求;
2. 本主管部门在审查推荐过程中,无违规推荐、数据造假、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3.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硅巷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南京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请表1
硅巷建设主管部门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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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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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手机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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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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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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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备案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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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巷建设主管部门对硅巷建设的资金投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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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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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企业数(家)主导产业集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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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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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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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市级认定人才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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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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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新型研发机构数(包含备案数和当年引进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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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亿元以上签约项目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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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巷基金设立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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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巷基金设立数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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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巷服务创新机构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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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新活动、品牌活动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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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硅巷绩效评价申请表2
硅巷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序号 |
硅巷载体名称 |
运营主体名称 |
企业类型(国资、民营) |
总面积 |
产业方向 |
企业总数 |
企业数(家)、集聚度(%) |
现有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当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现有市级认定人才数(人) |
企业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数(项) |
当年新增新型研发机构数(包含备案数和当年引进数)(家) |
服务创新机构数(家) |
开展创新活动、品牌活动数 |
场地范围(四至边界)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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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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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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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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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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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参与绩效评价的硅巷载体情况统计及申请表,请如实填写。
附件5
相关佐证材料
指标名称 |
序号 |
指标内容 |
备注 |
创新布局 |
1 |
当年新增备案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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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硅巷主导产业集聚度(%) |
清单、企业名称、入驻时间、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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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硅巷建设主管部门对硅巷建设的资金投入(由区级政府财政或者区级国有资金出资) |
清单、合同或投资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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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业 |
4 |
现有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清单、企业名称、认定时间、编号 |
5 |
当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清单、企业名称、备案时间、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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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有市级认定人才数(人) |
清单、人才姓名、类别、公司名称、红头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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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数(项) |
清单、企业名称、授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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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融合 |
8 |
当年新增新型研发机构数(包含备案数和当年引进数)(家) |
清单、企业名称、备案批次、签订的落地合同 |
9 |
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情况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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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当年亿元以上签约项目数(个) |
清单、投资协议(以市投促系统认定的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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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硅巷基金设立及数额(万元) |
设立证明、合伙协议及投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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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生态 |
12 |
硅巷服务创新机构数(家) |
清单、服务类型、提供服务的合作协议、照片 |
13 |
当年开展创新活动、品牌活动数及品质(个) |
清单、活动名称、时间、规格、照片、信息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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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硅巷日常管理总体运行情况评价,包括区硅巷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营商环境优化状况评价 |
日常管理总体运行情况总结、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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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创新创业生活休闲空间营造及数据资料上报情况评价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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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1 |
在推动创新名城建设中作出开创性、创新性举措的视情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
相关证明材料 |
2 |
承担市级以上重大活动、调研的的视情加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
清单、活动名称、时间、规格、照片、信息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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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的的视情加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
清单、标题、报道平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