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餐饮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十项行动的通知
卢燕红 / 2020-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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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保障与巩固我市全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有效助推各区属地责任和餐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现就开展餐饮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十项行动通知如下。

1.厉行节约,光盘行动。践行餐桌文明,积极推行ﻪ“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等服务方式,制止餐饮浪费。加强餐饮企业供应链建设,减少原材料采购、备料中的浪费行为。

2.打包服务,绿色共建。鼓励餐饮企业在外卖配送中推广使用标准制式托盘、共享物流盒等可循环使用物品。鼓励使用环保打包盒,帮助顾客带离剩余餐食,减少餐余垃圾。

3.积极倡导,营造氛围。对餐饮企业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在各居民区和商业综合体出入口、公示栏及电梯口张贴垃圾分类海报、温馨提示等,营造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氛围。

4.加强培训,自觉践行。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各区要主动对接餐饮企业,协助餐饮企业对从事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切实做好餐饮企业的垃圾分类工作。

5.垃圾分类,做好清运。对垃圾分类要求、投放位置、投放时间等事项务必通过各种渠道告知餐饮企业。帮助餐饮企业协调餐厨垃圾运转中的相关问题,探索向垃圾清运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帮助企业降低垃圾清运成本。

6.创新方式,优惠互动。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多种互动项目,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各种积分和优惠活动,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7.方法灵活,增强趣味。开发富有互动性和教育性的垃圾分类游戏项目,增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趣味性,提高餐饮企业和顾客全面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8.扩大宣传,加强指导。全市商务部门积极下沉一线,开展入企宣传工作,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垃圾分类主题活动,确保餐饮企业及顾客知晓和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9.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全市商务部门要把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垃圾分类作为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商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主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分类垃圾桶。

10.表彰先进,示范引领。推进餐饮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各区适时评选十佳餐饮企业,予以表彰,提升示范效应。

市商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收集推广优秀案例。江北新区、各区商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餐饮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逐项落实行动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餐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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