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0-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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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0年常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常州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满足常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要素条件(附件1)全部约束条件。

       3、申报项目须满足常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要素条件“制造系统优化要素条件”的10条具体要求的3条及以上,且须覆盖生产现场优化、生产管理优化、经营管理优化三个子类要求。

       4、申报项目满足常州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要素条件中引导条件的,评审过程中将予以优先。

       5、属于市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高端装备、绿色精品钢、汽车及核心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型电力装备、轨道交通、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新型纺织服装)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二、政策支持

       1、支持获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及相关项目。

       2、支持获评企业申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项目和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类项目。

       3、对具有对外服务能力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企业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促进其产品和服务的应用。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做好材料初审把关和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

       2、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通过企业经公示后,将被认定为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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