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泰科规〔2020〕1号),2020年泰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完成组织申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专家评审、信用审查、局 组会审议等程序,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便于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