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镇江市开展2020年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王源天 / 2020-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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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0〕532号)和《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苏工信规〔2020〕4号),现就做好我市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地组织本地企业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于10月23日前反馈《省首台(套)重大装备摸排情况表》;

 

  2. 此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中的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事项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11月2日前提交申报信息。

 

  3.请各地于11月2日前将推荐文件、《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两份申报材料(需盖章)保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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