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3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科技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在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服务我市企业10家以上且认定通过率超过70%
三、申报材料
1.2019年度科技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19年度服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2019年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全部合同复印件;
4.认定通过企业的服务费用发票及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注册在本辖区内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
2. 申报单位要落实申报通知要求,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处,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