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补贴的通知
张梦 / 2020-11-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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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技资源共享,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 成本,按照《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 使用办法(试行)》(淮科〔2018〕16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 年度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补贴申报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补贴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在淮安 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2019年度销 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3)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 (含省、市入库培育对象),或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 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或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 计划项目的企业,或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科 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研发机构的且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的企业。

二、 补贴范围

1、 企业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 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 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可申请补贴,以付款凭证时间为准。其 中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 务、电信计费、产品质量批量检测、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列 入补贴范围。

2、 企业原则上须使用长三角地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 源,优先补贴使用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

三、 补贴标准

(1) 根据申请补助的实际情况和年度资金预算额度, 原则上企业使用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的,按不超过付 款凭证的40%给予补贴;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不超过 付款凭证的3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补贴资 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 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市 辖区外注册的企业补贴资金采取市县联动支持方式,市、县 按1: 1比例分级负担。

四、 申报流程

1 .资格审查。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对 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申请补贴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的企业登录淮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http://www.hakjgl.cn)进行注册,注册完之后联系科技项目 管理中心开通账号。

2. 在线申报。申请单位登录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ayqgx.cn),网上填写《淮安市大型 科研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 形式初审。市科技情报所对网上申报材料形式进行初 审,并将情况反馈至申报企业。

4. 正式上报。企业在线打印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A4纸 张正反打印),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情报所(人民南路9号 三楼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

(1)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与仪器设施提供方订立服务协议书(合同)的复 印件、检验检测报告等;

(5) 付费凭证复印件,如企业从银行汇款凭证、服务 单位开的发票或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6) 企业及研发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高 企证书、立项文件等。

(7) 数据真实性、使用共享仪器设施的用途、享受同类补贴情况等承诺书。

2.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29日。 

请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将通过资格 审查的企业汇总表、各县科技局将联动配套补贴承诺书于 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市科技局 1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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