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活动,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我局对《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18〕54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