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常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钱洁 / 2020-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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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政发〔2020〕10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突出增强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引导建设一批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创新基地布局,引导错位发展,突破传统科研组织形式,创新高度灵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极具活力的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启动2020年常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二)申报项目条件

1. 企业研究院(指南代码:7511)

(1)产业发展重点。集成电路、5G通信、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等先导产业;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智慧能源等主导产业;优质新品种等农业产业。

(2)企业基础条件。

行业地位: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技术产品标准,行业内有一定话语权。

现有研发条件:拥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省产研院联合创新中心),且研发机构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有专职高端研发人才团队,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30%以上;拥有10项核心发明专利。

研发投入及经济状况: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的3%;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相关指标可适当放宽)

(3)预期目标。

研究院建设目标: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研发团队人员50名以上,团队中有领军型人才3名以上;新增研发设备原值2000万元以上;新申请核心发明专利10件以上。

承担单位三年建设期发展目标: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基建投入占比不超过30%);承担单位实现年均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税收增长10%以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的3.5%;行业地位和人均劳动生产率显着提升。

(4)非盈利性组织条件。

应以国际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由国际着名科教机构、国际知名专家或拥有号召力的行业领袖发起设立,且研发机构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已明确与2位以上(含2位)院士开展项目合作;已与各辖区政府、省级以上高新区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其中研发设备投资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

2. 企业重点实验室(指南代码:7512)

(1)产业发展重点。集成电路、5G通信、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等先导产业;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智慧能源等主导产业;优质新品种等农业产业。

(2)企业基础条件。

成立三年以上企业:

行业地位:申报单位应为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有广阔发展前景,有较大发展潜力,行业内有一定的话语权。

现有研发条件:拥有本领域2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及高水平人才团队;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实验室研发场所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

研发投入及经济状况: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成立三年以下企业:

行业地位:申报单位应为行业内有一定的话语权。

现有研发条件:拥有高水平人才团队;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2019、2020两年内专利申请大于5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0%;国内外创新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

研发投入及经济状况: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5%以上,2019至2020年企业累计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均增长50%以上,拥有爆发性增长潜力。

(3)预期目标。

成立三年以上企业:

重点实验室目标:申请核心发明专利5件以上;研发场所面积1000平米以上;新增研发设备仪器原值500万元以上。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

承担单位发展目标:承担单位三年建设期间内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基建投入占比不超过30%),年均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年均税收增长10%以上,研发投入占比3%以上。

成立三年以下企业:

重点实验室目标:核心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研发场所面积1000平米以上;新增研发设备仪器原值500万元以上;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

承担单位发展目标:承担单位三年建设期间内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基建投入占比不超过30%);企业登录资本市场,建成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年均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年均利税增长20%以上,研发投入占比4%以上。

3. 高校重点实验室(指南代码:7513)

(1)产业发展重点。

项目应聚焦集成电路、5G通信、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等先导产业;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智慧能源等主导产业。

(2)高校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有20人以上的高水平人才科研团队,其中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研发项目与学校优势学科、我市产业紧密结合,拥有有效专利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

(3)预期目标。

申报单位三年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基建投入占比不超过30%),新增本领域的专利授权5件以上,其中核心发明专利3件以上,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10项以上,新增“四技”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建成后研发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三)限制申报条件

1. 有应结未结项目或未填报2019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该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 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终止、撤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3. 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 市科技局按照《常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项目管理和验收。未通过项目验收的,将按照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3. 溧阳市和常州经开区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后,按照市科技局项目组织流程进行,市科技局将最终结果反馈给溧阳市和常州经开区,由溧阳市和常州经开区自行决定支持方式。

二、支持方式

立项项目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科技成果转化等市本级财政分期分批给予支持。

立项项目采用分年度拨款资助的方式支持,项目立项当年度下达资金不低于总资助经费额的70%。

三、申报程序

(一)常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申请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市科教城负责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组织和初审,汇总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各申报单位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证明材料顺序简装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2020年12月4日(周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七份于12月7日(周一)17:00前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地址: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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