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扬财农〔2020〕18号、扬农〔2020〕132号),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初审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开展立项审核、实地察看、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扬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承担“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向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反映。
附件:
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项目拟立项单位
1、扬州天成食品有限公司
2、江苏四季馨家纺有限公司
3、扬州市龙伟食品有限公司
4、高邮市红心旺食品有限公司
5、江苏美滋滋食品有限公司
6、仪征市陈集镇新星油脂厂
7、江苏港湾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扬州品春食品有限公司
9、扬州丰禾食品有限公司
10、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