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培训设施完备、培育成效显著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今年计划增建第三批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能够承担高素质农民实训工作、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明显、设施条件良好、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农业园区、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等,均可申报。每个县(市、区)限申报1个,已列入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的不在此范围。
二、申报条件
对照《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规范》(苏农培〔2017〕14号)及《扬州市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方案》(扬农〔2018〕203号)有关要求,突出“六有”标准,即:有培育场所、有管理机构、有师资团队、有管理制度、有典型示范、有政策扶持。
三、其他要求
请各地农业农村局于11月11日前将《扬州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申报书》(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扬州市农民教育培训指导站。
扬州市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
(田间学校)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法 人 代 表 :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E-mail :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制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重点对照《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建设规范》及《扬州市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方案》中“六有”要求进行描述,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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