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加强行业管理的要求,参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和《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为做好过渡期内城乡规划管理和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促进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的技术进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宿迁市优秀城乡规划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级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划研究等项目。
二、申报单位范围
本省持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我市境内承接或为主承接规划设计项目的省外持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我市境内的城乡规划项目,或由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为主承接的市外城乡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应是持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城乡规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合同或者委托书,项目名称和参编单位顺序要跟合同一致,不一致要说明理由。
2、申报的规划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批准或通过鉴定,规划研究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划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或评审。申报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城乡规划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3、我局将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将市级二等奖以上项目推荐申报省优秀城乡规划奖评选。部、省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含部属高校下属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直接申报省优秀城乡规划奖评选。
4、项目申报请按要求(详见附件)填报申报材料,于9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局。
四、相关说明
1、宿迁市优秀城乡规划奖评选工作不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2、已申报过本市其他设计类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评选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
4、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评选;申报材料上报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不得以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专家评审或论证意见等替代批复文件。
5、申报项目所在地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项目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附件(请登录“宿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通知公告”进行下载):
1、申报材料要求
2、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附件1:
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基础材料
(1) 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按A4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 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2)申报项目委托方意见(原件)。法定规划应提供批复文件;规划研究提供鉴定(审定、论证)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城市设计,如无正式批文,则需提供实施效果照片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的实施证明文件;
(3) 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 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4) 申报单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A4开本,竖装。
2、项目正式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一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
3、项目电子光盘(U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
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
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4、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易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2:
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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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 单位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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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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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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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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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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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资质类型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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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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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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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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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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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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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讫 时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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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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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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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镇)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 □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 □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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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密情况 |
£全部内容保密 □部分内容保密(需单独成册) □非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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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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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完成人员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请注明是否为注册城乡规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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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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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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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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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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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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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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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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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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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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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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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单位确认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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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15人,如有合作单位的,请提交“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
项目介绍 |
包括规划背景、构思、主要内容、特色及实施情况等内容(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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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宿迁市优秀城乡规划奖的评选,并自愿接受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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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城镇体系规划包含:区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圈规划等;
2、城市(镇)总体规划包含: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等;
3、专项规划包含: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铁路客运枢纽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四线”规划等;
4、详细规划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市设计等;
5、规划研究类项目包含:重大问题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划研究及信息化项目等;
6、部、省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主要包括: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