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发﹝2018﹞132号)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宿迁市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内容及要求,我委组织了政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开票销售收入前三名的物流企业申报情况
经物流企业申报,各县区(功能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审核认定,共申报开票销售收入靠前企业6家,分别为:
市经开区:宿迁市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14949.25万元;
沭阳县:沭阳田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14368.21万元;
宿城区:宿迁市坤厚物流有限公司 10232.17万元;
泗阳县:泗阳县鼎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9879.05万元;
宿迁众航物流有限公司 7980.77万元;
宿豫区:江苏健安物流有限公司 7549.74万元。
二、投资前两名的物流企业(园区)申报情况
经物流企业(园区)申报,县区(功能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审核认定,共申报物流企业(园区)2家,分别为:
泗洪县:泗洪县农产品电商物流园 2.95亿元;
市经开区:江苏通湖物流园 1.19亿元。
三、物流企业(园区)复核情况
我委对申报的物流企业(园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复核,并与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经审核,上述物流企业(园区)均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30日-4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和看法,请与我委联系。如无异议,我委将开票销售收入前三名的物流企业和完成投资前两名的物流企业(园区)上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