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音乐舞蹈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展示艺术发展成果、繁荣舞台艺术、打造精品节目、培养艺术人才,定于4月—7月份举办连云港市第五届音乐舞蹈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及各县区专业艺术院团、各高校专业院系师生和各中学专业艺术教师以及社会艺术专业人才。参赛人员年龄在16周岁以上,创作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围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 100周年等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突出浓郁的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鼓励和支持原创类作品参赛。
(二)作品类别及时长。声乐、器乐等音乐类节目;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等舞蹈类节目。声乐节目限5分钟内;器乐节目限6分钟内;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限7分钟内,群舞限10分钟内,且群舞人数不超过24人。
(三)其他要求。申报作品须保证声乐节目为真实演唱。已获省级奖项、往届音乐舞蹈节一等奖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本次活动。
三、评选方式
本届音乐舞蹈节将采用专家组现场评看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现场不带观众),获奖节目将优先推选参加省市级各大艺术赛事、艺术展演。同时,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新媒体进行线上展播。
四、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优秀创作奖、优秀编导奖;
(三)优秀组织奖;
奖项数量根据报送作品与评奖情况而定。
五、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六、申报材料
(一)全市及各县区专业艺术院团参赛作品由所属院团统一申报,各高校专业院系、各中学参赛作品由各学校统一申报,其他机构及个人参赛作品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单位提交《连云港市第五届音乐舞蹈节参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份并盖章;
(三)报送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市文广旅局艺术处